日前,水利部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做好2013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一、要严格执行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各地要理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体制,明确政府监管部门,落实安全度汛监管责任,项目所在地防汛行政责任人和防汛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防汛监管职责。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对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要和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
二、要抓紧落实各项度汛措施。要制定、完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并报有关防汛指挥部备案。要全面做好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必要的演练。
三、要积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要抓住汛前有利时机,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特别是水毁、旱损、震损工程修复以及应急度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满足安全度汛要求。要做好与度汛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保证已完工程汛期发挥作用。
四、要切实加强汛情、险情通报工作。要强化汛期值班,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特别是山洪泥石流和局部强对流天气预报信息。要与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防汛指挥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五、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要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及营地的安全度汛隐患和山洪、滑坡、泥石流、塌陷等灾害隐患,制定灾害预防、人员避险转移和抢险救灾预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缺乏有效防范措施的危险区域,在汛期要停止施工。要加强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营地及周边环境的巡查,及时向现场人员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六、要强化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检查。汛前要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七、要认真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正在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和安全。主体工程完工后、水库蓄水运用前必须进行蓄水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水库不得投入蓄水运用。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运行调度规程(方案),不超汛限水位蓄水。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三类坝的运行要求控制运用,有重大险情的水库必须空库迎汛。